大連德鴻食品有限公司
限產及污水設施整改方案完成情況
尊敬的環保局領導:
2017年2月23日貴局領導來廠檢查工作,現場采樣,經檢測部分指標沒有達到《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氨氮檢測結果為44.94mg/l,化學需氧量檢測結果為1102mg/l,懸浮物檢測結果為270mg/l),對此事公司總經理非常重視,責令嚴查造成超標原因,經過排查,發現由于天氣原因,加藥管道凍壞,導致加藥量不足,是造成此次超標的原因。查明原因后,公司總經理立即召集相關工作人員開會研究確定污水處理廠的設施設備整改方案,現已整改完成,并將整改完成情況匯報給貴局。
一、已對加藥管道進行更換完畢,現已恢復正常工作;
二、污水處理廠的設施設備已全面檢查;
三、已制定了相關規章制度,并安排專人定期對污水處理廠的設施設備進行檢查與維護;
四、在限產整改期間已取水樣進行檢測,4月19日的檢測結果為氨氮7.6mg/l,化學需氧量44mg/l,懸浮物檢測結果為9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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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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